声明人:李玉秋
我在单位和劳教所,所写的“保证书和五书”,全部作废,我所说过的一切不修大法的话都作废。我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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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