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闫肃
在邪恶迫害下,我说的、写的所有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