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伯华
本人在高压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