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建容、张崇华、谢宝琼、向琼英、陈一珍、刁德芬、余桂芳、冯金秀、周光会、张崇林、张崇淦、代延芬、陈万庆
我从九九年开始所说、所签过的所有“保证”,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