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彦芹
在7.20之后,曾在村、县写下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现声明全部作废。坚定修炼,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