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军
本人以前写的诋毁大法的东西,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8/968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