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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徐如花

    我是1998年得法的,在几年的修炼中,有几处不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在此一一陈述并严正声明。1999年,我住在一家旅馆,乘我不在时,邪恶非法搜查了我的旅行包,查出了大法书籍,我返回旅馆后,邪恶把我带到派出所,询问我“还有没有大法书籍?”当时由于学法不深,还以为要说真话,回答:还有。结果大法书籍,全部被邪恶没收。几年来我一直为自己所犯下的这么大罪而痛心、愧疚。特在此声明:当时我所做、所说的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言行和留在派出所的笔录全部作废。2000年在派出所邪恶问我:资料哪儿来的?回答:某某给的。当时由于学法不深,还认为是说了“真话”,现在我认识到了,这是配合了邪恶,以上我对邪恶所说的言行和笔录全部声明作废。2000年10月在看守所,由于对大法的认识不深,曾对邪恶说过:“两年内不上北京,在家炼功”。以上我对邪恶所有的言行和笔录全部声明作废。2001年在看守所,我说法轮大法是正法,我没有罪。邪恶却在笔录上写上我“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我告诉邪恶:这些不是我的原话,你们写的话你们要负责,由于学法不深,尽管我不满意,但是还是签了字。以上我对邪恶所有的言行和笔录全部声明作废。虽然我不知道以前在历史上和旧势力是否有过约定,但是我坚决全面否定旧势力的安排。特在此声明:不管在任何场合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我要以法为师,勇猛精進,跟上正法進程,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对得起师父的苦度,做个真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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