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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永芳 在99年迫害开始后的7月27日,恶警和居委会的人突然闯入我家,我当时不知所措,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并交出了身份证。2001年我找人向派出所要回身份证,他说替我又写了一份“保证书”。我们的学法小组一直坚持着,后来师父的新经文发表了,我们紧跟着师父做正法的事情。最近看到明慧网上刊登的关于写“严正声明”的文章,才认识到凡是给邪恶写了“保证书”的就是跟它签了妥协的契约了,如果不写声明,就是没有毁掉跟邪恶签的契约,就说明还承认它,让邪恶有了迫害的证据,就是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现在我严正声明,不管是我写的还是别人替我写的“保证书”,我要坚决的毁掉它,不承认它,并严正声明其全部作废。今后我要更加坚定的走好师父安排的路,正念正行,做好大法弟子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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