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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于凤云

    我在1999年邪恶开始非法镇压大法时,当地派出所逼着让每人在写着“不许去北京”的资料上签了字,由于当时学法不深,没有认识到这是在配合邪恶。在2004年发放大法真象资料时,被邪恶非法拘留9天(本来他们想关我15天),当邪恶问我的姓名,我什么都没有告诉他们,让我在他们写的资料上签字,我不答应他们没有办法,就说如果我说出姓名就可以让家里人来接我回家。我回家心切,就把姓名告诉了他们。第二天,家人便把我接回了家,到家才知道,家人替我写了“保证书”,当时我也没有太当回事,认为不是我自己写的没关系。现在本人严正声明,以前本人及家人代写的任何不符合大法言行的资料一律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的安排,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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