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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罗绵金 2005年6月我在公园炼法轮功,被邪恶绑架,我大儿子以他的名字写了“保证”,把我保回家去。后来我单位保卫科来人叫我签字,我拒绝不签,又是我三儿子代我签了我的名字。2002年十六大召开的前几天,邪恶几人来我家叫我签字,又被我拒绝,邪恶就要把我带走。当时我动了怕心,便签了字。这都是一个大法弟子不应该做的事,我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我在此严正声明,我所签的字作废。我一定听师父的话,走好最后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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