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金美华 我是从96年开始修炼法轮大法的。在修炼的过程中,思想得到了升华,身体得到了净化,受益非浅。在99年7月20日后,由于邪恶的迫害,被非法判刑四年。在监狱里,在邪恶的强制洗脑和迫害下,导致了自己正念不足,走入了邪悟,说出、做出了对大法和师父不敬的言行,醒悟过来,非常后悔和痛心,觉得对不起大慈大悲的师父。从现在开始要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