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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姜淑清 我于1998年12月份得法。在1999年7.20期间,江××一伙对法轮功学员進行大抓捕和残酷迫害,在“十六大”期间,邪恶的警察到我家来逼迫我签写不许炼法轮功的“保证书”,并逼迫我交书、按手印、照相等。在我学法不坚定的情况下走了对不起师尊、对不起大法的一条弯路。今后我要把我做的对不起大法的一切言行声明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正念正行!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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