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政
我96年得法,在得法后自身几十年的顽疾一扫而光,身体状况非常健康。在99年7.20时在有关部门的胁迫下,自己不情愿的说了并写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辞,现声明全部作废。以弥补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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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