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志慧
在99年7.20迫害大法开始时,虽然没有签字,但说了一些对大法不好的话,加强了邪恶的迫害,现严正声明以前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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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