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曹永玲
由于办事处及派出所恶警逼迫,在神志不清时说了和写了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现在声明全部作废!我坚信师父和大法,一定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永不回头!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