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桂玲
我以前学法不深,在当地派出所的威逼下,违心的写了“不学大法”的保证。现在郑重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并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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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