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莹
我本人在旧势力的高压下写了和做了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事,全部作废。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到底,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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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