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施发明、张雪
以前我签过字,违心的被强迫做了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现在我严正声明,以前所说、所写过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一切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