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田军华、李青果
我在7.20之后,在单位、派出所、办事处所对大法不利的所言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0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