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富学香
在99年7.20期间,自己说出、做出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