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如意、张玉兰、丁之江
过去在邪恶的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有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3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