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金秀
在劳教所残酷迫害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标准全部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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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