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日超
我以前在被逼迫情况下所说、所做的一切破坏法轮大法的言行均不是出自本人真心,本人宣布无效、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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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2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