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罗富玉、蔡前進、蔡玉梅、温维益
以前在劳教拘留所被迫写过的所谓“保证书”等一律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