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浩
我过去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要求的全部作废。今后跟上师父正法進程。做好三件事,弥补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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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