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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罗洪敏

    我今年58岁,曾多年的患病,后来听朋友说“法轮大法好”,于是1998年我开始学大法,二周后就感觉到身体有了很大变化。从此我就在大法中修炼,过去浑身的病也不见了。1999年“7•20”后,邪恶用车强行把我拉到镇上,并给我照相;在派出所,又逼我签名、按了手印。2000年底,派出所再次强行把我拉去签名、照相、按手印。从此以后,他们三天两头的骚扰我。2003年8月的一天,我在家里吃饭,派出所的人闯進来强行给我照相。……现在,我郑重声明:这一切在邪恶迫害中自己违心的所作所为全部作废!洗刷污点,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1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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