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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刘小文

    我1996年有缘得法,修炼大法后,身心获得了巨大的变化,我从大法中受益非浅。99年7.20后去北京护法、正法,之后被拘留,被非法判劳教2年,在此期间,在劳教所的洗脑班里,由于正念不强,在神智不清的情况下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我现在在此严正声明,当时所写的“四书”、签名一类的东西作废。所有的一切不好的行为作废。一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从此更加坚定,精進实修,在修炼的这条路上一直走下去,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4年8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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