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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刘淑芳 我是98年10月学法轮功的,由于自己对法理解不深,在7.20以后,派出所合街道到我家说不让我炼功了,把名签上就没事。当时我就违心的签了名,后来通过学法,认识到了这是站到了旧势力的一边,帮了旧势力的忙,走了一段弯路。现在自己认识到必须在法上认识,走好最后的每一步,修正自己这颗心,坚定实修。因此我郑重声明,以前写下“不炼功”的签名作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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