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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李秀霞 我叫李秀霞,99年7月20日因依法去北京上访被非法关在派出所。在派出所期间,我遭到了体罚、打骂、被强迫看诬蔑法轮大法的新闻、强迫学习诬蔑法轮大法的报纸,并被强迫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否则不予放出。我被非法关押了十来天。由于自己学法不深,走向邪悟,最终违心写下了不炼功的保证,对不起伟大的师尊。 在此我严正声明:我所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作废!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统统作废! 我要投入正法洪流,加倍弥补自己的过错,“坚修大法紧随师”!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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