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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淑芹 2001年在看守所,因管教给我女儿单位打电话不让上班,让她下岗,白天黑夜不让回家,非让她给写“保证书”,后来我女儿给写了,我知道后,当时就声明作废。并管他们要“保证书”,但他们不给,现在我上网声明作废。并更加努力、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正念正行,做师父的大法徒。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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