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邹积云 我1996年得法,身心全面受益。但是1999年7.20邪恶迫害大法时,家人曾经替我在邪恶印刷好的“保证书”上面签了名(我自己不会写字),但事后自己也没有反对,实际上是向邪恶妥协。我现在郑重声明,家人替我代签的“保证书”全部作废!今后我要努力学好法,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