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廉景华
我自九八年喜得大法,身心受益。现郑重声明从99年7.20高压强化洗脑及残酷迫害下,所做出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紧随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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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