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乔玉华
我在邪恶的迫害下,正念不足,在看守所里出来时在“保证书“上签了字,不符合正法时期大法弟子的要求的正念正行,现在声明强迫签字作废。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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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