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严慧珊
当邪恶迫害法轮功时,我校让炼法轮大法的修炼者都要表态,因那时为了糊弄他们,就写了假“不炼功”的书面便条,在此特声明我所写的都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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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