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朱金花
本人过去向邪恶所写的书面材料,从即日起全部作废。坚持按师父要求的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所应该做的三件事,跟上正法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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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4年11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