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建福、孙玉芝
1999年7月20日中国政府迫害法轮功后,街道、派出所、单位找我们填的表、签的字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