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樊冬梅
我被邪恶迫害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例如“保证、悔过”等所有不符合大法的,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