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查万逊
我以前高压迫害下,所有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作废。加倍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2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