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玉喜、姜秀兰
我99年7月份在邪恶的迫害下所签的或别人代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签字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