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费淑芹
决心将法轮功修炼到底。以前被迫害时写、说有关“不修炼法轮功”的言行,声明一律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4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