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赵永军
我在单位、爱人单位、洗脑班、派出所所写的一切违背大法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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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