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志宏
我在99年大法刚刚受到迫害时,在邪恶的迫使下写了“保证书”,在此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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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