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友芬
我向单位作的“保证”和说过对大法不利的话全部作废。坚定正念一修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2月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