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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王艳华

    我于99年4月5日得法,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身心受益非浅,身体得到建康,家庭和睦,邻居友好,对社会家庭有百利而无一害。7.20邪恶开始非法镇压法轮功,我和几位同修進京护法讲清真象,结果接待我们的是警察,抓人,打人,骂人,真是流氓行为。面对这个情景,真是不可思议,随后被当地看守所关押,在监狱里受尽煎熬,诽谤,谩骂,污辱。精神摧残,电棍电,做老虎凳。被迫写下“保证书”,是不情愿的,是因为有执著,有许多心没去,回来后继续修炼。2001年同修在一起切磋,被当地公安非法绑架,送進监狱。在监狱超负荷劳动,累伤两位大法学员,两天不能走路,腿肿得很粗。在烈日下军训,种菜,修路。在它们的迫害下,由于当时没能正念对待这一切,被迫写下“保证书”,当时心里是非常不情愿的。做了一个大法弟子不该做的事。2002年在洗脑班,我在家生活的很好,政府和派出所开三辆车来,十几名工作人员闯進我家,强迫非法抢人,把我从炕上拖走连鞋都没有穿,拖得我喘不了气,裙子被拽开了,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这是我亲身体会,真不敢相信我们大陆竟是这样的政府和警察,那真是强盗,土匪一样的恶劣。精神受到重大伤害,人格受到污辱,到了洗脑班,经过它们的非法管制,不允许和同修说话,每走一步都有人跟着,上厕所,吃饭,睡觉都有人看管着,由于它们长时间的迫害,让我写“不参与政治,不许集会,不许宣传非法宣传品”。当时我想这些于大法没啥关系所以就照写了,可是第二天就声明所写的这些作废。现在在在明慧上声明:坚决否定旧势力的安排,毁掉曾经和它们签过的约定,摆脱旧势力的控制,回到师父的安排中来。以前所写的“保证书”以及不符合大法要求的言行,作废、销毁,归正一切不正确的,正念正行,紧跟师父走。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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