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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杨凤莲

    我于1999年11月底携一岁幼女去北京上访,后和女儿(尚在哺乳中)一同被无端关進拘留所三个月。在这期间,公安分局一白发、小个老头威胁我,如果不写“保证书”,就让我的女儿长期与世隔绝。在极度的痛苦中,我把邪恶的迫害完全归咎于自己,在迷惑与痛苦中,违心的按照邪恶的要求写下了所谓的“认罪书”。而这一切只是痛苦的开始。其后很长的一段日子里我一直陷在深深的痛苦与自责中,这一污点也成了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今天,我郑重声明,迫害决不是我造成的,在被胁迫中,我所说、所写的一切全部作废。师父给我的一切我无以为报,唯有按照正法要求,做一个堂堂正正的大法弟子。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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