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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李彩娥

    97年6月我开始修炼法轮功。2001年6月25日因发真象资料被非法拘留一个月,在这期间,叫我写所谓的什么书,当时我坚决不写,由于学法不深,被邪魔钻了空子。当时其它几个犯人抢走了纸和笔,说他们会写。他们写完后我说:你们代我写的,我得看看。我想拿到我手里毁掉,可他们不给。四、五个人强行摁住我,摁上手印拿走了。当时我心里不知有多难过,整整哭了一下午。2005年单位来了三个人,叫我填所谓的“悔过表”,我坚决不承认,并表示我绝对不可能写。结果他们让我家人写,又不让我看内容。我表示不管你写什么我坚决不承认,跟师父永不回头,一修到底。在此我声明:无论谁替我写的,不能代表我,全部作废!我要努力做好三件事,揭露邪恶,救度众生。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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