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网站地图 | 正體版 || 明慧网 | 英文明慧 | 图片网 | 多语种明慧 || 订阅 | |
|
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史凤和 我于1998年8月得法,得法后身心受益。99年江氏流氓集团迫害大法与大法弟子,我因证实大法而被当地公安局非法抓進了看守所,非法关押。后来因为学法不深,以为只是走走形式而已,在公安的钳制下写了“不上访、不進京、不炼功,拥护党的正确领导”的保证书,之后被放回了家。现在特此声明:以上所说、所写的全部作废。全盘否定旧势力一切安排,走好师父从新安排的正法之路,坚修大法,证实大法,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当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5日 |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
©2004-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