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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玉玲 2000年上天安门证实大法中,被恶警抓到派出所,要求写出违背大法、违背师父的保证就可以回家。当时我想师父救了我的命,我不能背叛师父,因此拒绝写“保证”。警察写好了一份,让我签字,我不签。由他们代我签完字,放我回了家。现在回想当时,还没有站在法上认识法,一定程度上符合了邪恶的要求。在此声明:邪恶代写的“保证”不代表我,声明作废。我要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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