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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武龙波

    我因修炼法轮功,拒绝签保证书,于1999年10月15日被非法劳动教养一年,关押在劳教所。在2001年2月22日,由劳教所给法轮功学员开的奖惩会上,以不"转化"为由,坚修大法的学员到期不放并加期六个月。我也被加期,现已加期达九个月。当天因在会上用和平方式向劳教所领导提出无罪释放,撤消加期,还法轮功清白,而遭到管理科的殴打。在我正吃饭时,被叫到管教室,以"反对加期,绝食"为借口大打出手,用三、四把高压电棍同时电击头部等部位,持续很长时间,并且多次。当时在场打人的有管理科科长和大队队长、和管教等多人。26日晚,刑事犯班长、站班对我进行殴打,因在此之前已明确规定文明管理,不准殴打法轮功学员,这种殴打是经谁指使和同意的就不想而知了。28日16:30分在我根本就没有精神病的情况下,强行被带到精神病院。在精神病院的几天里给我强行多次打针,一次插管灌食,白色的管从鼻孔插入,拔出来时已经变成红色的了。我今年29岁,以前的我非常正常,3月5日被带回,回来时动作迟缓,身体非常虚弱,那些状态就是到精神病院迫害的结果。通过修炼,现我早已恢复。

    4月7日我同三十名法轮功学员被分到教育二大队一中队,在4月26日开始对坚持修炼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加重迫害,采用最残忍、最卑鄙、最下流等等强制手段,强行转化,在此之前一些管教声称说我有精神病,对我进行精神摧残,对其他功友使用电棍,甚至对有的功友不分昼夜的电击。对坚持不"转化"的,采用了更卑鄙的手段,让我们一天仅睡三个半小时的觉,半夜十二点睡觉,凌晨三点半起床就"坐板"。其余时间除了一日三餐和几次上厕所累计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外都要"坐板"。双腿与地面平行伸直叉开,双脚跟搭在前面的一块与床面同高的横木板上,屁股坐在后面一块宽不足十公分的横木板上,中间悬空,不许用双手拄板借力,上身坐直,不许弓腰,因身体重心偏,很难直腰。稍不符合要求,就会遭到看管的刑事犯人的殴打,谩骂,甚至用铺板打。其实刚坐上不到五分钟就令人难以忍受,却要强行每天连续坐上二十个小时左右的时间。我向大队长反应了这种体罚手段太残忍了,他却邪恶地说:这是科学的,睡三、四个小时觉头脑清醒。他又狡辩地说他说的也不算。还邪恶地说什么比起教育一大队二中队用高音喇叭放大声音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咱们中队这么体罚算不错的。

    在这种残酷迫害下,同时也由于自己对法认识不足而消极承受,被迫写下了"保证书、决裂书和笔录",这根本不是发自内心写的,但却做了一个修炼人绝不该做的错事,是很可耻的,深感对不起大法和师父。我现在严正声明:在劳教所期间一切不符合大法的所说、所写、所做全部作废。坚定修炼,以自己的实际行动加倍弥补,紧跟师父正法进程,讲清真相,揭露邪恶,救渡世人。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6月18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6/30/126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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