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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孙景洋

    我于2000年去北京正法,被邪恶拘留40天,当时由于自己正念不坚定,在所谓的“悔过书”上摁下了自己的手印。我现严正声明自己以前一切违背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紧跟师父正法進程,认真做好“三件事”,直至圆满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3月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5/3/9/969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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